1﹒工礦廢水、農業廢水之處理及工程設計。2﹒巿鎮及社區污水之處理及其工程設計。3﹒鍋爐用水、冷却用水、工業用水之處理及其工程設計。4﹒防止河川環境污染及研究改善。5﹒自來水水質處理及其工程設計。6﹒有關水肥處理及其工程設計。7﹒有關家庭飲水系統之改善及其工程設計。8﹒有關游泳池循環過濾設計及裝置(以上各項自來水承裝業務除外)。9﹒廢水處理劑及有關廢水處理機械及設備買賣業務。10﹒處理垃圾及焚化爐之製造設計買賣。11﹒前各項有關業務之進出口貿易業務及代理國內外廠商投標、報價、銷售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