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動器材、鋁合金、不■鋼(管材、板材、棒材)、航空機用螺絲、螺 帽、特殊螺絲、螺帽、變速箱、電動起動機、消音器、煞車、引擎、特 殊帆布、浮舟螺旋槳及航空用零件等加工製造裝配進出口買賣業務。 2﹒航空用高度計、航空用速度計、引擎溫度計、排氣溫度計、引擎回轉計 、時間計數計、平衡計等進出口買賣業務。 3﹒前各項有關之生產用材料、生產用機械及工作用工具進出口買賣業務。 4﹒上開有關事業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