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葉、什貨、五金、紡織品成衣地毯之買賣業務。2﹒各種鋁及廣銅、廣鐵之買賣業務(不得有無有效防塵防烟設備有然燒融 化煉製能產生塵烟之物質)。3﹒有關前項進出口貿易業務。4﹒前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