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照相影印機、電話機、傳真機(通訊器材)等銷售業務。2﹒各種中英文打字機、計算機、答錄機、收錄音機、錄放影機、隨身聽、 微波爐 等事務機器、用品及電器產品之銷售業務。3﹒有關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業務及有關事業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