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及汽車零件買賣業務。2﹒乙種汽車修理廠:從事汽車之清潔、潤滑、檢查、調整維護校正、總成更換及其 相關業務。3﹒代理國內外廠商產品報價投標及經銷業務。4﹒前項有關業務之經營轉投資及有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