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有關地質鑽探、交通設施等工程設計規劃之顧問業務。2﹒接受委託辦理土地重劃、測量規劃設計之顧問業務。3﹒接受委託辦理都巿細部計劃規劃等顧問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4﹒接受委託辦理雨水、污水、自來水系統、水土保持業工程之顧問業務(建築師業 務除外)。5﹒接受委託辦理環境美化之規劃顧問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6﹒有關前各項顧問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