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低壓電氣工程、給水工程、液體燃料配管工程之設計承裝及提供技術服務業務 (營造業除外)。2﹒機械、冷氣陰防蝕電位及各種自動控制儀錶之設計及其技術諮詢顧問。3﹒水電材料(有無線電、管制品除外)液氣體燃料配管器材、儀器(特許業除外) 、各種建材之買賣業務。4﹒有關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