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種有線無線電話機、傳真機、答錄機、影印機、交換機之器材買賣維護及工程 承包。2﹒經營裝修買賣進出口標購各類電信(子)器材、(含無線收發訊機及具有發射性 能之電機)。3﹒攝影器材買賣業務。4﹒電腦硬體系統及週邊設備之買賣業務。5﹒前各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轉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