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公司
更新時間:2025-09-24

源大興業有限公司

YUAN TA FIBER CO., LTD.
稅籍狀態
營業中
股票代碼
-
所在地
彰化縣北斗鎮
成立年份
2014-12-10
同地址公司
關聯企業
-
標案黑名單
-
訴訟記錄
公司現稱及前稱篩選
下列選項可進行本間公司於新名稱及舊名稱階段,風險度相關資料顯示之篩選。
違規裁罰
8 筆資料
資料來源:中央及地方政府
行政院環境部
7件
5,724,000元
勞動部
1件
18,330元
序號公告日期字號違反事由處分內容裁罰單位備註
12021-10-1930-111-03000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28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22021-10-1940-110-120035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於111年3月17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行政院環境部
-
32021-10-1940-110-120036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10年12月17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行政院環境部
-
42021-10-1940-110-120037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改善內容為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行政院環境部
-
52021-10-1930-111-03000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28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62021-08-10保退一字第11069911065號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罰金 18330 元勞動部
-
72019-03-1830-108-080010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貴公司於108年9月27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行政院環境部
-
82015-06-0330-104-090004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立即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相似公司
免責聲明
Copyright © 2025 Bunnych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