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二、F501060餐館業不得違反分區使用及法令規定不得妨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及衛生營業地址不得堆棧或作堆置場使用限在一樓以下買賣飲食店不得超過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