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二、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三、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備註: ※本案所登記地址位處「甲種建築用地」,依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之許可細目規定,容許作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及無公害小型工業設施使用,唯附帶條件如下:(一)經環保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規規定管制標準之製造加工業。(二)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11.25千瓦,但空調冷氣設備不在此限。(三)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如環保、衛生、消防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