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501030飲料店業 二、F203020菸酒零售業 備註: ※貴商業若於本案商業所在地營業,建築物使用執照尚未變更成酒吧及視聽歌唱場前,不得經營酒吧及視聽歌唱業(卡拉OK)。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