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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9-21

皇隆興業有限公司

HANG LONG ENTERPRISES CO., LTD.
稅籍狀態
營業中
股票代碼
-
所在地
桃園市桃園區
成立年份
2007-06-05
同地址公司
關聯企業
-
標案黑名單
-
訴訟記錄
公司現稱及前稱篩選
下列選項可進行本間公司於新名稱及舊名稱階段,風險度相關資料顯示之篩選。
違規裁罰
4 筆資料
資料來源:中央及地方政府
行政院環境部
2件
9,000元
勞動部
2件
0元
序號公告日期字號違反事由處分內容裁罰單位備註
12021-09-06勞職授字第1100203061號函未使勞工於機械、器具或設備之操作、修理、調整及其他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未防止因機械、器具或設備之原料或產品等置放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對於起重機具之吊鉤或吊具,未有防止吊舉中所吊物體脫落之裝置。對於起重機具之運轉,未於運轉時採取防止吊掛物通過人員上方及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之設備或措施。對於物料之堆放,未禁止妨礙機械設備之操作。-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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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04-2921-109-081996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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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06-0321-108-060032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9日。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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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8-07-12勞職授字第1070201357號從事吊掛作業時,操作位置之空間狹隘且固定式起重機之吊鉤無防止物體脫落裝置,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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