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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9-22

錦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CHINJ INDUSTRIAL CO., LTD.
稅籍狀態
營業中
股票代碼
-
所在地
新北市樹林區
成立年份
1982-04-21
同地址公司
關聯企業
-
標案黑名單
-
訴訟記錄
公司現稱及前稱篩選
下列選項可進行本間公司於新名稱及舊名稱階段,風險度相關資料顯示之篩選。
司法判決
10 筆資料
資料來源:司法院
提及狀態:直接提及
序號管轄法院案由判決類型判決日期判決字號判決全文
1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給付加工款
民事判決2021-06-09109,訴,385TYDV,109,訴,385,20210609,3
2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給付加工款
民事判決2021-04-30109,訴,385TYDV,109,訴,385,20210430,2
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給付加工款
民事判決2020-05-06109,訴,385TYDV,109,訴,385,20200506,1
4臺灣高等法院
給付加工款
民事判決2014-03-25102,上易,1013TPHV,102,上易,1013,20140325,1
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給付加工款
民事判決2013-08-16102,訴,385TPDV,102,訴,385,20130816,1
6臺灣高等法院
給付退休金等
民事判決2011-09-30100,勞上易,61TPHV,100,勞上易,61,20110930,1
7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給付退休金等
民事判決2011-03-0999,勞訴,122PCDV,99,勞訴,122,20110309,1
8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給付報酬
民事判決2002-01-2590,簡上,233TPDV,90,簡上,233,20020125,1
9最高法院
給付報酬
民事判決2001-06-0790,台上,1009TPSV,90,台上,1009,20010607
10臺北簡易庭
給付報酬
民事判決2001-03-1390,北簡,1135TPEV,90,北簡,1135,20010313,1

判決類型

裁判案由

違規裁罰
19 筆資料
資料來源:中央及地方政府
行政院環境部
16件
3,899,000元
勞動部
3件
0元
序號公告日期字號違反事由處分內容裁罰單位備註
12019-12-20新北府勞檢字第1084280235號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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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06-15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59182號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動部
-
32017-07-2830-107-010052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93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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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05-11新北府勞檢字第1043058232號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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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02-2020-106-040017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62016-03-0430-106-020013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5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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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6-03-0120-105-060008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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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6-01-1230-106-010012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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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5-10-0830-105-050002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5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
102015-10-0830-105-050003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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