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二、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三、F101050水產品批發業四、F201030水產品零售業五、F101130蔬果批發業六、F201010農產品零售業七、F101040家畜家禽批發業八、F201020畜產品零售業九、C103050罐頭、冷凍、脫水及醃漬食品製造業一0、C109010調味品製造業備註:※本案所登記地址位處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可容許作零售、批發、倉儲、營業及辦公處所及無公害小型工業設施使用,唯附帶條件如下:(一)經環保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規規定管制標準之製造加工業。(二)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11.25千瓦,但空調冷氣設備不在此限。(三)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公尺。※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