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 | 洪文在 |
統一編號 | 40810189 |
電話 | - |
網址 | - |
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光明路57之4號5樓 |
稅籍狀態 | 非營業中 |
行業別 | 未分類其他產業 |
稅藉登記 |
商工狀態 | 歇業/撤銷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5-11-27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17-01-05 |
登記機關 | 澎湖縣政府 |
股市 | - |
已發行股份總數 | - |
員工人數 | - |
資本總額(元) | 3,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 |
一、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營業項目於登記所在地現場限作辦公室使用,不為儲存、展示或作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貯存機具,並另設合法地點經營。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領有菸酒製造(或進口)許可執照之業者,變更許可執照記載事項,應依菸酒管理法第14條(或第19條)規定,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財政部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違反者,依同法第55條(或第56條)規定處罰。 ※申請所在地5樓為商業區(馬公段2102地號),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7條第之規定。 ※申請所在地位於5樓限作辦公室使用。
序號 | 職稱 | 姓名 | 所代表法人 | 持有股份比例 | 持有股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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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負責人 | 洪文在 | - | - | - |
序號 | 公司名稱 | 營業狀態 | 負責人 | 資本額 | 成立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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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慶大行 | 營業中 | 洪文在 | 3,000 | - | 同名董監事:洪文在 |
2 | 友聯企業社 | 非營業中 | 洪文在 | 500,000 | 1983-05-24 | 同名董監事:洪文在 |
3 | 華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營業中 | 洪文在 | 3,000,000 | 1969-04-07 | 同名董監事:洪文在 |
4 | 澎優海產行 | 非營業中 | 李素美 | 5,000 | 2006-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