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二、F401010國際貿易業三、IZ10010排版業(本案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之規定)(使用電力及氣體燃料不得超過3匹馬力.電熱不得超過30瓩.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合計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營業地址不得堆棧或作堆置場使用)(不得妨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及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