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App
基本資料
收益
風險
營運
產業地圖
歷程
更新時間:2025-09-23
鴻慶企業社
HONG CHING SHING ENTERPRISE CO.
稅籍狀態
非營業中
股票代碼
-
所在地
臺中市東區
成立年份
2016-05-11
同地址公司
關聯企業
-
標案黑名單
-
訴訟記錄
基本資料
企業收益
企業風險
司法判決
違規裁罰
標案拒往
欠稅紀錄
呆帳紀錄
職災紀錄
企業營運
產業地圖
變更歷程
公司現稱及前稱篩選
下列選項可進行本間公司於新名稱及舊名稱階段,風險度相關資料顯示之篩選。
現稱:鴻慶企業社 (2016-05-11 ~ 迄今)
違規裁罰
共 3 筆資料
資料來源:中央及地方政府
日期區間
勞動部
3件
21,648元
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序號
公告日期
字號
違反事由
處分內容
裁罰單位
備註
1
2024-10-11
勞局納字第11301840412號
未為所屬勞工辦理投保、退保手續。
罰金 20000 元
勞動部
-
2
2024-08-12
保退一字第11369911065號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罰金 1648 元
勞動部
-
3
2024-08-10
勞職授字第1130205434號
雇主對勞工於以石綿板、鐵皮板、瓦、木板、茅草、塑膠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未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三十公分以上之踏板。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未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前項安全帶之使用,應視作業特性,依國家標準規定選用適當型式,對於鋼構懸臂突出物、斜籬、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局限空間、屋頂或施工架組拆、工作台組拆、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未採用符合國家標準CNS14253-1同等以上規定之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捲揚式防墜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職業災害。
-
勞動部
-
1
相似公司
昱紅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負責人:-
景泳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景泳
聯廣興業有限公司
負責人:-
賢達工程行
負責人:謝炘儒
呈元通訊實業社
負責人:羅顏萬珠
晟富商號
負責人:許聖斌
家賀室內裝修工程行
負責人:劉松祚
甲午電動摩托車專賣生活館
負責人:何朝欽
博拓智動機械有限公司
負責人:李冠萱
三級頭企業社
負責人:蔡佩樺
免責聲明
Copyright © 2025 Bunnycha.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