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501010產品設計業二、C701010印刷業三、C703010印刷品裝訂及加工業四、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五、I599990其他設計業六、J304010圖書出版業七、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八、IZ10010排版業九、J399990其他出版業一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 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