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買賣( 零售 )修理˙( 本營業項目中之製造加工或修理業˙其作業種類及方法不得違反都計劃分區使用˙限制之規定及不得妨礙隣居安寧與公共安全˙如符合廠設立登記規則標準者非依辦妥工廠登記不得從事製造加工或修理業˙至所需用電應另案依規申請 )(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