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用對講機、電鈴、警報器及室內汽車電子防火、防盜器之批發零售業務。( 不包括管制之有無線電器具及材料)。 2﹒一般瓶裝、罐裝飲料、礦泉水、蒸餾水製造與買賣。 3﹒汽車材料及電子零件批發買賣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4﹒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