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日常用品,五金,塑膠,電器等買賣˙二.家用電器產品( 音響,收錄音機,電視機,錄放影機,光碟機,電磁爐 ,微波爐,吸塵器,開飲機,洗衣機,電溫瓶,電話機及燈飾,燈罩) 買賣銷售業務.三.文具用品,電算機,紙,筆,鐘錶,擺飾,藝術品買賣銷售業務.四.皮製品,皮飾,皮包,皮帶,皮夾,公事包,旅行箱,手提袋( 包 ), 登機箱買賣銷售業務.五.廚房用品,不鏽鋼,琺瑯,鋁合金,金屬鍋具,餐具,杯盤,茶壼,泡 茶組,真空保溫( 冷 )瓶罐買賣銷售業務.六.獎牌,獎杯,獎章,獎狀及餽贈用紀念品藝品,禮品買賣銷售業務.( 不包括特許管制器材 )( 不包括製造加工修理業 )(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