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影帶租售˙二.代客消磁˙三.代客錄影˙( 不得假藉試片帶操作名義播放影片帶供客觀賞收費 )( 營業場所不得超過叁佰平方公尺,並不得佔用停車空間 )(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