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氣機械器具(馬達、變壓器、通風機等)照明器具及其附屬器材塑膠玩具(賭博性查禁品除外)五 金(鎖軸承、銹鋼材)建築材料(磚、瓦等)包裝材料裝飾品及針織品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二﹒承辦水電工程之承裝及設計業務並就有關材料之買賣業務。 三﹒有關前項同業間對外保證業務。 四﹒前各項有關業務之經營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