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塑膠製品(嬰兒車、汽車零件)、自動販賣機(棉花糖自販機、香煙自販機、飲 料自販機)、電機製品(恆溫同步控溫器、固態啟動式繼電器、數字顯示器、工 業控制微電腦控制器)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2﹒塑膠原料之染色、加工及買賣業務。 3﹒前項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