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管轄法院 | 案由 | 判決類型 | 判決日期 | 判決字號 | 判決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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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除權判決 | 民事判決 | 2008-01-22 | 97,除,21 | CHDV,97,除,21,20080122,1 |
2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公示催告 | 民事判決 | 2007-10-16 | 96,催,570 | CHDV,96,催,570,20071016,1 |
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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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13 | 30-113-10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應於通知限改日期屆滿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中央主 | 行政院環境部 | - |
2 | 2023-09-10 | 勞職授字第1120203119號 | 對於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場所,未每6個月監測其濃度1次以上。 | - | 勞動部 | - |
3 | 2020-10-29 | 30-110-0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現場已完成改善,本府不另訂限期改善及補正期限,惟仍請妥善操作維護處理設施, | 行政院環境部 | - |
4 | 2020-01-10 | 勞職授字第1080203875號 | 使勞工從事片鹼(氫氧化鈉)加藥溶解作業時,勞工有暴露於有害物之虞,未置備防護衣、防護眼鏡等適當安全衛生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使用,致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之職業災害。 | - | 勞動部 | - |
5 | 2017-04-13 | 30-106-06002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並限期106年8月8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 | 行政院環境部 | - |
6 | 2016-08-10 | 30-105-12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45條第2項、第45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並請於106年2月10日前檢具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或恢復與原許可證登載事 | 行政院環境部 | - |
7 | 2015-06-01 | 30-105-030035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2項及第18條之1第4項(原為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第3項及第46條之1及修正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8、9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請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5月13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載事項操 | 行政院環境部 | - |
8 | 2015-06-01 | 30-104-10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第14條第2項、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之1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除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運作外,並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 | 行政院環境部 | - |
9 | 2010-09-08 | 21-100-0100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裁處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10 | - | 30-114-06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請依限於114年8月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 | 行政院環境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