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類藝術文化展示活動(包括地方鄉土文化、人文風情介紹、傳統手工業及產業發展之推廣、宗教藝術品欣賞、台灣文史發展、民俗節慶藝術活動)之展覽企劃承包業務。((旅行業務除外)二、社區發展規劃設計。(建築師業務除外)三、文化設施及裝置藝術設施軟硬體規劃設計。四、藝術品經銷業務。五、版面、廣告編輯設計。(營利事業所在地僅供辦公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