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F203010食品、飲料零售業︹現場限辦公室使用,不得為貯藏、展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場所使用且現場不得貯存機具︺︹本址利用防空避難設備兼臨時營業場所使用︺︹使用面積不得超過九五•五七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