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高、低壓電氣設備及輸配內外電線電路等設計及工程承包業務. (在客戶處作業)二、水電材料買賣.註:依據中華民國97年12月17日高市府建二字第0970067595號函廢止所營事業第 1項(小、高、低壓電氣設備及輸配內外電線電路等工程承包業務)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