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母機、噴砂機、混砂機、自動造模機、剪床輸送機、塗裝機械及吸塵設備製 造修理買賣。 2﹒前項有關五金零件製造加工買賣。 3﹒吸塵設備之冷作、配管工程(氣體、燃料、導管除外)承包業務。 4﹒有關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