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小高低壓電氣設備及輸配內外線路承裝業務.二電機自動控制工程、交通號誌工程承包業務.三自來水管工程承包業務.四消防設備買賣業務及其工程承包業務.五水電材料、衛浴設備買賣業務.註:依據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十日高市府建二字第七九六六號函撤銷部分營業項目:一、大小高低壓電氣設備及輸配內外線路承裝業務。二、電機 自動控制工程、交通號誌工程承包業務。之營利事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