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管工程及重機械工程承攬業(包括人孔管道)(營造業除外)(土木包工業除外)二、空調、電梯、冷暖氣、衛生設備買賣業o三、水電材料及有關上項器材買賣業o(限使用第一層)(營業所在地不得從事製造、加工、修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