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車之居間介紹買賣.( 限新車 )二.汽車零件,百貨買賣.( 限新品 ) ( 不包括委託寄售及舊貨業 )( 營業面積限64.401平方公尺 )( 營址限店舖使用 )( 不得從事汽車修理業 )(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