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低壓電氣設備工程及電力公司發包之輸配電線路工程承裝。二.有關自來水各項給水配管配線工程及衛生工程包攬承裝。三.消防配管配線工程承裝。四.各種水、電、消防工程材料及有關機具之買賣。五.以上各項有關之材料進出口貿易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