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內外配管、配線工程及高低壓內外配管、配線、配電盤施工工程及有關材料買 賣. 二消防火警工程、交通號誌、自動電話交換機工程、船舶五金機械電線、電纜工程 及其有關材料買賣進出口業務. 三前各項有關事業之經營及投資並得為有關同業間對外保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