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週邊設備,電視遊樂器及其零件買賣.( 非遊藝場業不得假藉現場操作名義供客玩樂收費 )( 營址限店舖使用 )(本案依本市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營利事業登記房屋證明暫行作業規定辦理)( 上開業務之經營應遵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以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