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線電收發信機︹有線電話無線主副機、行動電話機、呼叫器︺、傳真 機、影印紙之經營買賣業.二各式電話交換總機、電信自備線路工程、各型式對講機工程、監視、防 盜廣播系統之承攬業務。︵在客戶處作業︶三電腦資訊軟體及硬體之設計出租買賣維護︵在客戶處作業︶。四資訊工程之承攬、規劃、設計、施工︵電訊管制器材除外︶︵在客戶處 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