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機械修護︹屋外工程︺︵在客戶處作業︶.二各種機器配件等買賣.三鍋爐、油水櫃清潔艙內外烤漆、船艙清潔等工程承包業︵在客戶處作業︶.四承修船舶電機、電焊、氣焊及各種引擎︹屋外工程︺︵在客戶處作業︶.五轉動機械及各種閥類買賣業務及修護工程業務︹在客戶處作業︺.六前各項有關進出口業務.七G406111商港區船舶小修業.註:本案營業項目不得違反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本案營業場所僅限於地面建築物之第壹樓使用。不得經營有礙商業發展或公共安全及衛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