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及跨國職業介紹或人才仲介或接受委託招募員工業務(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 間之人才仲介、職業介紹或接受委託招募員工等有關業務除外)。 2﹒廣告代理(許可業務除外)。 3﹒防治污染器材買賣及進出口貿易。 4﹒建材材料、五金買賣。 5﹒代理國內外廠商前各項有關產品之經銷投標報價及租賃業務。 6﹒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就業服務法第三六條所定之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