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旅館附設餐廳業務。 2﹒露營烤肉區之經營及露營器具之租賃與銷售。 3﹒花木、青草、土產、山產、禮品、汽水、果汁、雕刻品、陶瓷手工藝品、字畫、 食品、藝術紀念品之買賣。 4﹒花園、兒童樂園、游泳池之經營及其設備之出租(賭博性色情性電動玩具除外) 5﹒迷宮、大滑梯、瞭望台等遊戲設備之經營及出租(賭博性色情性電動玩具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