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公司
更新時間:2025-09-15

漢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 TAI TECHNOLOGY CO., LTD.
稅籍狀態
營業中
股票代碼
-
所在地
臺南市關廟區
成立年份
1993-04-19
同地址公司
關聯企業
-
標案黑名單
-
訴訟記錄
公司現稱及前稱篩選
下列選項可進行本間公司於新名稱及舊名稱階段,風險度相關資料顯示之篩選。
司法判決
4 筆資料
資料來源:司法院
提及狀態:直接提及
序號管轄法院案由判決類型判決日期判決字號判決全文
1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給付貨款
民事判決2019-06-24108,司促,7746TNDV,108,司促,7746,20190624,1
2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聲請交付審判
刑事判決2016-04-06105,聲判,20SLDM,105,聲判,20,20160406,1
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民事判決2013-11-07102,除,380TNDV,102,除,380,20131107,1
4臺南簡易庭
給付貨款
民事判決2011-03-0899,南小,1415TNEV,99,南小,1415,20110308,1

判決類型

裁判案由

違規裁罰
18 筆資料
資料來源:中央及地方政府
行政院環境部
16件
719,300元
勞動部
2件
0元
序號公告日期字號違反事由處分內容裁罰單位備註
12024-07-0540-113-100006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8月30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0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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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07-0540-113-100007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0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8月30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3年1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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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4-07-0530-113-08006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 期限內改善完成(113年8月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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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05-2830-113-080060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7月1日核准設置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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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4-01-0330-113-020003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及同法第46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規定按次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21300元整,限改條件: 於期限內完成改善,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1月11日函送限期改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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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3-11-2230-113-01000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本案於112年12月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42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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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2-07-01勞職授字第1110201872號使用對地電壓在一百五十伏特以上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未於各該電動機具設備之連接電路上設置適合其規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確實動作之防止感電用漏電斷路器。-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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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1-10-2830-111-120001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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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1-10-2830-111-120002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11月7日送達限期改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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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1-10-2830-111-120003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另本案於111年11月7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36行政院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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