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細部規劃及測量(建築師業務除外)。 3﹒室內裝潢工程及材料買賣業務(營造業除外)。 4﹒庭園綠化、植草、植生綠化之規劃業務(營造業除外)。 5﹒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運動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 6﹒礦石、厚石、砂石級配原料及土石採取、加工業務。 7﹒建設機械及農、漁、牧之機械國內外代理銷售出租業務。 8﹒地質調查業務。 9﹒前各項有關產品之投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