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 3﹒室內設計裝潢工程景觀設計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營造業除外)。 4﹒園藝用品、盆栽、花卉之買賣及庭園綠化工程設計施工業務(赴客戶現場處作業 )(營造業除外)。 5﹒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建築師業務除外) 6﹒建築材料加工及買賣。 7﹒代理前項有關產品之報價投標經銷業務。 8﹒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