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出售業務。 2﹒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細部計劃及測量(建築師業務除外)。 3﹒室內裝潢工程及其材料買賣業務(營造業除外)。 4﹒庭園綠化、植草、植生之規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5﹒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公園地下街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 6﹒礦石、厚石、砂石級配原料及土石採取加工業務。 7﹒建設機械及農、漁、牧機械之代理銷售出租業務。 8﹒地質調查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9﹒前各項有關業務之投標業務。 10﹒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一般工業用地之廠房、倉庫出租出售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