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管轄法院 | 案由 | 判決類型 | 判決日期 | 判決字號 | 判決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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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支付命令 | 民事判決 | 2019-03-18 | 108,司促,2245 | TYDV,108,司促,2245,20190318,2 |
2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支付命令 | 民事判決 | 2019-02-11 | 108,司促,2245 | TYDV,108,司促,2245,20190211,1 |
3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支付命令 | 民事判決 | 2007-11-16 | 96,促,53860 | TYDV,96,促,53860,20071116,2 |
序號 | 公告日期 | 字號 | 違反事由 | 處分內容 | 裁罰單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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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04-14 | 114年府勞檢字第1140047374號 |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暴露之鋼筋、鋼材、鐵件、鋁件及其他材料等易生職業災害者,應採取彎曲尖端、加蓋或加裝護套等防護設施。;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 - | 勞動部 | - |
2 | 2023-04-06 | 府勞檢字第1120037203號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 | - | 勞動部 | - |
3 | 2023-02-08 | 府勞檢字第1110349640號 | 雇主對於施工構臺、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且立面面積達三百三十平方公尺之施工架、高度七公尺以上之吊料平臺、升降機直井工作臺、鋼構橋橋面板下方工作臺或其他類似工作臺等之構築及拆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事先就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應由所僱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委由相關執業技師,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及強度計算書,經簽章確認後,據以執行。二、…。;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有物體飛落之虞者,應設置防止物體飛落之設備,並供給安全帽等防護具,使勞工戴用。 | - | 勞動部 | - |
4 | 2023-02-08 | 府勞檢字第11103496401號 |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二、…。;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三、…。;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一、…。三、工作場所之巡視。四、…。;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 | - | 勞動部 | - |
5 | 2022-08-31 | 22-112-020021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6 | 2022-03-11 | 30-111-09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7 | 2022-02-15 | 30-111-03005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8 | 2021-12-23 | 22-111-020036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9 | 2021-11-05 | 30-111-05003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罰鍰新臺幣5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10 | 2020-09-14 | 41-110-0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行政院環境部 | - |
序號 | 災害類型 | 發生日期 | 罹災人數 | 業主 | 工程名稱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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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體飛落 | 2022-09-26 | 1 | 凱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 凱昇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桃園區 三民段129 等15 筆地號新建住宅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