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3﹒室內裝潢設計施工業務。(營造及土木包工業除外) 4﹒廣告企劃及代理業務。(計可業務除外) 5﹒建材及建設機械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6﹒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