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凍、冷氣、空調等工程承攬及其規劃設計技術諮詢顧問業務。 2﹒各種電子電機零件之經銷買賣業務。 3﹒承裝低壓供電電力、電燈用戶之電氣設備工程。 4﹒冷氣工程、消防工程之承裝設計。 5﹒前各項有關器材材料零件買賣及廣告代理業務(許可業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