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 2﹒投資興闢都巿計劃範圍內之停車場、巿場。 3﹒接受委託辦理巿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4﹒房屋租售之介紹。 5﹒一般室內裝潢之設計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6﹒各種建築材料、裝潢材料買賣。 7﹒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8﹒代理前各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報價投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