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種有線電話機、電話(子)交換機、傳真機、傳真紙 影印機、無線電話機、 無線電對講機、無線電收發訊機 、行動電話、呼叫器、事務機器、影印紙、超 (半)導 體微晶片、功率晶體買賣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2﹒電信(子)器材設備及其主動元件、電子測試儀器、攝 影監視之修護買賣及進 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3﹒電腦及其週邊設備、通信設備及其耗材之買賣。 4﹒電腦資訊處理之諮詢顧問。 5﹒電腦軟、硬體設備、系統規劃及程式設計。 6﹒代理國內外廠商前各項有關產品投標報價及經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