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及兒童樂園、水上樂園、綜合運動場、半面 及立體停車場、超級巿場、倉儲務之經營。 2﹒有關建築材料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 3﹒接受委託辦理都巿土地重劃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4﹒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 5﹒室內裝潢設計業務。(建築師業務除外) 6﹒廣告設計、招牌製作之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7﹒經營旅館業務。